有朋友说过,他每次写诗之前,都必须要先起好题目。有时候题目已经起好了,诗还没来得及写,就在纸上留下了一个个香艳的,惹人遐想的标题。
我也经常会被突然刺入眼睛的一行字或者一个词打动,如“林中少女“、“小野兽”、“西班牙的雨”等等。我有许多大笔记本,上面错落写着许多我的灵感,夹杂着许多照片,大都是别人的,这些也许都会变成以后我写诗的素材。
我欣赏简单流畅的艺术。在穿衣上我最喜欢穿的就是基本款的衣服。一种是英式的低调,如白衬衫,匡威鞋,大的白框墨镜,一枚黑色戒指。或是各种颜色鲜艳的网球衫,一条干净的牛仔裤。还有一种是像美国的洛丽塔,有粉红色草莓图案的小吊带,大朵荷叶边的卡其黄色的裙和各式各样的短连衣裙,像极了在湖边散步的漫不经心和一点点从心中溅出来的辛辣。
它们就让我回忆起青春岁月。荒野中的落日,大片的青草,清晨的露水,我听见《Fight Club》里说的,“我想像着你在高速公路上猎鹿……”
正如我对物质的迷恋与疏离,我喜欢它们,也不是必须要有。
苏珊·桑塔格写过《论摄影》,我一直不明白,摄影就是摄影,为什么还需要一本书来特别说明?
我喜欢拍照片,但只有见到真正动心的才会去拍。在这方面,我是个节制者。曾经想做一个摄影师,后来接受过的采访多了,就明白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,需要搬动沉重的摄影器材,甚至还需要一个助手。这让我恐惧,我只愿意干一个人就能干的工作。例如写作。

就这么一年拍一点点照片,做一个业余的摄影者。把那一瞬间凝聚,然后怀念。
照片还有一个用途,就是记录。照片需要时间来解读。我偏爱有细节的照片,也许不完美,只要能感受到生命力。一幅我喜欢的照片,就像一首诗一样,可以想到任何地方,任何东西。偏偏就是不固定。气氛是最重要的。
照片要表达的,就是沉默。
我们不说这个世界的真相。
每一幅我喜欢的照片,就像一首诗一样,可以想到任何地方,任何东西。偏偏就是不固定,始终,气氛是最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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